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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可以用EAN-13标识DI,用GS1-128标识PI?

详细解答

为了同时满足零售、医疗机构等多方使用需求,产品包装可能存在两个不同的一维码。当使用EAN/UPC或ITF-14标识GTIN (DI),并使用GS1-128标识其它应用标识符(序列号、生产批号、生产日期、失效日期)时,GS1-128中也应包含GTIN(DI),这样可提升使用方扫码效率和准确性。参见GS1 通用规范4.16.3 GS1 multiple barcode management practices for healthcare,链接: https://www.gs1.org/sites/default/files/docs/barcodes/GS1_General_Specifications.pdf 用微信扫描并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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